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关育兵
最近,媒体报道称,一些信用卡用户突然发现,他们的信用卡实际上有两个大消费开放了分期还款,每月支付300多元,但我从未开放过这种服务。据媒体报道,有许多这样的信用卡客户,涉及不止一家银行。一些客户甚至分期付款了7年多,发现他们支付了4万元或5万元。
银行擅自开业吗?银行真的这么大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监管要求和银行自身内部规定,如果没有客户的同意或授权,银行肯定不可能擅自开业。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客户觉得是银行自动分期付款呢?情况不一。有些人在办卡时检查相关选项,或在接到银行营销电话或短信时发表相关声明;客户在沟通时也可能误解条款的含义或员工的表达;有争议吗?App主动申请开通自动分期业务。总而言之,大多数客户都是在未完全知晓真实情况下被自动分期的,说持卡人“被坑”,恐怕并不冤枉银行。
既然有很多问题,为什么信用卡仍然愿意自动分期付款?没有他,这自然是利益。一些客户账单出现了12期自动分期付款,年化利率为9%。这样的利率远远超过了绝大多数贷款利率。然而,在银行快乐赚钱的背后,是客户对银行的巨大损失和信任度的降低。
混乱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关注,并加强了处罚。今年7月7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发布了一份关于银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通知,指出银行存在默认检查信用卡自动分期付款开始金额等六种违法行为。
要彻底解决信用卡自动分期付款的混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实现准确通知,让客户了解消费。在这点上,可以借鉴电信信息订阅治理方法。信用卡分期付款不应成为默认选项,而应一次通知。在通知信息中,不仅要准确显示分期付款金额、期限、每期还款金额和总还款金额,让客户对分期付款的风险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再次确认。这样,即使发生纠纷,银行也履行了告知责任和义务,不会中枪。二是允许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良好信用的体现。然而,在信用卡分期付款方面,银行已经订购了客户,取消该业务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并通过审计;终止分期付款提前支付违约金。这种做法,显然是极不合适的,正如一些客户所说,霸王条款,需要纠正。
分期付款业务的创新最初被用来刺激消费,缓解用户的财务压力。对于银行来说,它也可以增加中间收入。然而,自动分期付款和禁止提前还款显然是一条邪恶的道路和一条弯曲的道路。监管机构必须规范这些剑的偏差行为,不得允许其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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